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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於2010-11學年於新高中教育課程推行應用學習科目。應用學習科目為新高中選修科目,同時評核結果將記錄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成績單上。在高中課程引入應用學習科目,能為高中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學習機會,讓具有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生,尤其是善於從實踐中學習的學生,可從中獲益,增進學習經歷。

為確保應用學習科目之質素,課程發展處聯同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與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實施一個「三階段」的質素保證程序。在第一階段,課程發展處負責評估應用學習課程設計之學科結構、知識內容和活動與應用學習課程及評估指引(高中課程)是否相符。而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則負責在第二階段的質素保證,透過實地考察營辦者,監察課程的教與學的質素。在第三階段,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則負責調控有關課程的考核方法及學生的學習成效。

在第二階段的質素保證程序,評審局的評審主任及學科專家會進行實地考察來確保:

  • 應用學習課程能落實適當的授課計劃去達到所預期的課程目標;
  • 使用適當的資源及程序去推行合適的課程,包括:
    • 人事安排;
    • 設施及學習的資源;
    • 發展、教學計劃及審查;及
    • 教與學的策略。
  • 適當的機制去評核已計劃的科目之教與學活動,以配合具有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生。

從這些實地考察中,評審局為營辦者提供了不少建設性的意見,並且向課程發展處報告應用學習科目有否落實適當的授課計劃及達到新高中教育課程應用學習的標準。

評審局同時是教育局之課程發展議會應用學習委員會的委員,為應用學習課程之質素保證機制提供專業意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